各二級學院、處室: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2023年度項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以下簡稱《指南》)要求,學校啟動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項目申請接收。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和部分聯合基金項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14日24時截止。
2. 上述項目類型以外的其他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另行公布指南。對于隨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等,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二)申請材料提交方式。
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申請人應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并將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
2. 項目獲批準后,依托單位需補交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并將其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信息系統中提交的最終電子版申請書保持一致。對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簽字蓋章材料的,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照有關要求處理。
(三)申請人與主要參與者事項。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按照各類型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
2. 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方式分為包干制和預算制。2023年,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等實行經費包干制,申請人在項目申請時無需編制預算。其余類型項目實行預算制,申請人應當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根據“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結合項目研究實際需要,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項目申請中有合作研究單位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主要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報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項目申請人匯總編制。
3. 申請人應提前通過信息系統邀請主要參與者在線填寫個人簡歷,并上傳由系統自動生成的主要參與者PDF版個人簡歷文件。未按要求上傳主要參與者簡歷的將無法提交項目申請。對于個人簡歷中的代表性論文,應上傳公開發表的全文PDF電子版;代表性專著應上傳著作封面、摘要、目錄、版權頁等PDF掃描件。
4. 主要參與者中如有申請人所在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其所在境內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合作研究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境外單位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申請人應在線選擇或準確填寫主要參與者所在單位信息。
5. 2023年,對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的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和重大項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統結合項目類型自動生成,申請人不可更改。
6.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指南》中限項申請規定。2023年,對于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調整其限項申請規定;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實施聯合限項。具體政策變化請參照《指南》限項申請規定。
7. 申請人在提交項目申請前,應就申請材料全部內容征得主要參與者和合作研究單位同意。
8. 申請人應確保提供的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后能夠及時接收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或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材料報送
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不受理個人直接提交的申請,我校教師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需將材料報送至科研處。
2. 項目受理時間安排:
(1)第一階段:2023年3月5日24點截止,提交申請書至系統進行形式審查和人員查重,沒有參與形式審查和人員查重的項目由項目申請人自己負責。
(2)第二階段:形式審查有問題需要修改的申請書最終提交截止時間:3月14日24點。這一階段只能修改申請書內容,不能對參與人員進行增減。
3. 申報受理地點:科研處(一辦公樓408室)。
4. 聯系電話:6355075,QQ工作群:152623411。
湖南城市學院科研處
2023年1月17日